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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发布时间 :2017-06-20 10:00: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33  

一、事项名称

基本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二、设定依据

《文物保护法》第29条

三、申请条件

1、组织勘探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经取得文物部门发放的文物勘探资格证书。

2、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办理材料

1. 工程项目名称、具体位置、面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工程四至范围地形图或平面图;

3. 证明可以进入工程范围内实施地下文物保护工程的材料。

五、受理地点

昔阳县政务大厅文化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0354-4133916

九、办理流程

1.政务大厅窗口申请;

2.受理;

3.实地调查并出具调查意见;

4.根据意见确定项目的勘探转晋中市考古所;

5.市文物局出具地下文物保护工程竣工函;

6.大厅窗口发件。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标准(市级部门收取)

(1)考古调查费:每处500-1000元;   

(2)考古勘探费用:重点区域(古墓葬埋藏较多的区域),每平方米3.75元。一般区域,每平方米2.5元;

(3)考古发掘费用:平均深度在2米以内,每平方米收取468.1元,平均深度每增加0.5米,递增总费用的15%(以上费用不包括特殊墓葬的保护加固、壁画揭取等)

2、收费依据

《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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