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执业、助理医师)
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3-20条: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四、办理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单位试用证明》;
2、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还须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需将有姓名和相片相关内容的两面复印;
3、报名时需携带2寸彩色照片5张;
4、在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报名的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地点:政务中心卫计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8:00)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354--4133906
九、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无需收费